除了一般日常生活丁沫沫需要背着考点之外,连见着了人也要,耍耍聪明。
隔壁班的女生恰巧在洗手间看到丁沫沫,在衣袖里掏出了一封不知道藏了多久的情书递给了丁沫沫。
丁沫沫瞄了瞄信封上的粉心,马上无情地拒绝道:“我不是蕾丝边,请收回去吧!”
那女生本来已经羞涩得低着头,这时更加满脸的通红:“啊,不是给你的!你可以帮我给一下韩农吗?”
“那你知道我是谁吗?”丁沫沫横了那女生一眼,没好气地道。
这人是要在太岁头上动土了是吧?
“知道啊,是韩农的闺蜜丁沫沫啊,放心我相信你们俩是清白的,所以能看在我那么相信你份上,帮我送这封信吗?”一问到韩农身边的事情,女生的眼眸顿时发亮,对于他的一起,她绝对的了如指掌。
“嗯,是吗?那让我看看内容写得怎样?”丁沫沫夺过了那封情书,掰走了那颗心丢在地上,果然认真地看了起来。
“第一句,没有了主语,也没有解释自己是谁,我送过去,韩农估计会误会是我写的。”
“哦好,我等下回去改。”接收到丁沫沫狠厉的眼神,女孩马上哆嗦了起来,好像没有写主语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一样。
“还有,这句你写那么多感叹号表达的是什么意思?你语文老师有教你在句末加七八个感叹号吗?”
“‘一见钟情’的‘钟’字写错了,是‘闹钟’的‘钟’,不是‘中毒’的‘中’。其他的,语言平淡得我都不想看了,不能写成范文,就别送了,知道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