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众人的口中,北燕一带天气苦寒,被称之为北大荒,更不适合作物的耕种。
但到底适合不适合,魏元元决定亲自去看一看。
因为种花家的北方,可是有着大片的黑土地。
如果北燕也有黑土地,或许北大荒也能迎来质的蜕变,成为北大仓。
随着春耕结束,魏元元从西北一路前行到了东北,孙彻自然是没办法一同前来的,他需要镇守卫国,才能稳定国之心。
但孙集、孙承两姐弟却都要一起去,两个孩子都是极其聪明的,他们接受知识的速度,比魏元元这个有系统的娘还要更快。
但很多时候,聪慧都是一把双刃剑。
如果他们一直活在最和善、完美的环境之中,根本不知道世间险恶,那么天真的聪慧会将自己推向死亡。
聪慧更需要历练,更需要明辨是非。
想要历练成人,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,但这两个可是整个卫国的心肝宝贝,哪能就这么简简单单地走?
魏元元的大舅舅李玄和孙彻的表姐姜莹都自告奋勇,想做护卫员。
李玄武力自然非凡,但姜莹也不差。
最初二人谁也不服谁,打了好几天架后决定一起去。
出发的这天,孙彻就像个被抛弃的大狗狗,满眼都写着可怜,一瞬不瞬盯着魏元元看,直把她看得愧疚不已,还以为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呢。
“好了好了,等我看完北燕的情况就回来哦。”
“要快点回来。”
“嗯嗯。”
孙集和孙承现在已经是大孩子了,也知道爹爹和娘亲之间,爹爹永远是黏人的那个。
甚至有些时候,他们在他们爹眼里,也是阻碍呢。
所以分别的时候,他们还是别去打扰爹娘了。
两个小家伙乖乖在一边等,最后也等来了爹爹的拥抱和摸摸,两个崽崽顿时乐开了花,说到底也是两个小家伙呢。
“好好照顾娘亲和姐姐。”
“是爹爹!”
孙承被孙彻委以重任,一下感觉自己是家里男子汉,一路都要坐在姐姐和娘亲的中间,让所有人都哭笑不得。
最初两个小崽崽还有说就笑,可随着建筑逐渐破败,大地逐渐荒凉,人们的眼底逐渐失去生机,两个小家伙似乎终于发现,这一趟旅程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般快乐。
直到最后,沿途甚至出现了幕天席地之下的裸露骸骨。
骸骨的怀中,似乎还抱着一个孩子。
这个母亲和她的孩子一起, 死在了饥荒和逃难之中。
魏元元没让车队立刻离开,而是带着孩子们下了马车,一起挖坑将他们掩埋。
当然没触碰尸体,只是挖坑和填土,但也足够两个孩子累得够呛。
等两个孩子气喘吁吁,满头大汗,魏元元才道:“你们埋葬这对母子,辛苦吗?”
两人点头。
魏元元指着远方,道:“前面还有其他的枉死的百姓,你们准备怎么做?这里是卫国的土地,他们也是卫国的子民了……若还要埋葬千千万万个,你们可愿意?”
孙集小脸一片凝重:“娘亲,我觉得我们要思考的,不是如何埋葬他们,而是如何阻止他们死于荒野。”
魏元元笑着拍了拍小丫头的脑袋,“很好,这才是关键,只有国泰民安了,百姓们安居乐业了,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一切。”
孙承眨眨眼:“那我们还埋吗?”
魏元元摇头,招呼两个孩子上了马车,又命人去找了这附近的官员,将此事交给他们去处理。
死者为大,入土为安。
……
这件事情给两个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影响,特别是孙集,她小小的脑袋中想的,都是如何国泰民安、安居乐业。
这一想,就想到了一片广袤的大平原。
魏元元带着两个孩子踏上了黑土地, 弯腰捧起一片黢黑的泥土,让两个孩子一起来感受。
他们立刻弯腰捧起了土地,孙承还惊讶得直瞪眼。
“娘亲,这个土里面有油!”
魏元元轻笑道:“没错,这种土地叫黑土地。”
“黑土地?”
“嗯,黑土简单来说,就是寒冷气候条件下,地表植被死亡后经过长时间腐蚀形成腐殖质后演化而成的,以其有机质含量高、土壤肥沃、土质疏松、最适宜耕作而闻名于世,素有‘谷物仓库’之称。并且形成1厘米厚的黑土层需要400年的积累,所以土层中腐殖质和有机质含量极为丰富。”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黑土地哪怕在种花家的那个世界,也是极为珍贵的。
因为全球一共就四块黑土带,分别是俄罗斯西南部的乌克兰大平原、美国中北部的密西西比河流域、中国的东北平原以及南美洲阿根廷连至乌拉圭的潘帕大草原。
只要利用得当,黑土地必然就是大粮仓。
孙集一下就抓住了重点,不解道:“娘亲,既然是谷物仓库,那么为什么这边的老百姓们还吃不饱肚子啊?”
“因为这里气候极其寒冷,按照文献查询,如果没估算错的话,这里的年平均气温低于10°,而且夏天湿润多雨,冬天寒冷干燥,夏季短暂但是冬季漫长。受限于这种极端的气候条件,哪怕这里土地肥沃,只怕也无法彻底运用起来。而且史书上也有记载,这一片还屡屡发生特大洪水灾难,一旦有洪水,那就是绝产,因为这里地势低洼,是无法改变的地理因素条件。”
在这里种植开垦,抗风险的能力真的太小太小,风吹草动就颗粒无收。
谁又能一次一次地承担起这种风险呢?
孙承小脸紧绷:“娘亲,那怎么办呢?”
魏元元将这个问题又抛给了两个小家伙,“你们说怎么办?”
孙集突然想起什么,眼神一亮道:“既然这里有洪涝,我们可以种植不怕洪涝的作物啊。”
“哦,对对对,水稻!”孙承也兴奋起来。
他看过粮食作物农书,知道水稻这种农作物是不怕洪涝的,起码比高粱、小麦、大豆这些都好。
孙集捏了捏弟弟的小胖手:“笨蛋,水稻是南方的作物啊,在这里早就冻死了!”
孙集和孙承都喜欢吃稻米,但盛安城一带种植旱稻的收获并不好,全然并不是小麦、黄豆的之类的,所以两个小家伙吃的稻米,那都是“跋山涉水”来的。
孙承并不慌乱,拍着胸脯道:“那就去研究不怕冻的水稻呀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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