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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媒婆那张嘴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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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

“丫头,话是这么说!但实际上在我们乡下,你哥这年纪早就结婚了,连孩子都有好几个了。就像你这么大的丫头,在我们乡下谈婚论嫁的也有。”媒婆可是一直生活在解放前。

不要说早结婚,就算是童养媳都很正常。

“大妈,我还在,我还在上学呢!”

“唉!还是城里好啊!像你这么大的女娃,我们乡下哪里还有上学的,要不是给人家当童养媳,就早早的休学在家,给爸妈帮忙带孩子!”

“好了!文娣,你先吃早饭吧!”侯文韬制止欲言又止的妹妹继续说下去。

“候大厨,要说你家里还真的很不错,不过就是差个会照顾人的媳妇,这样不管是你的生活,还是你妹妹的生活,都能照顾的舒舒服服的。”付媒婆劝说道。

“大妈,这事情还早呢!咱们城里都要20岁才能够领证,要是太早了,街道办还不给办啊!”侯文韬也不知道是不是民政局,还是街道办办理结婚证。

但要去办理结婚证,肯定需要经过街道办开具证明的。

要不然民政局那里不会给审批的。

谁知道你是不是结婚了,再来弄个重婚的。

以前就有好多人是这么玩的。

直到有人爆料了才知道是重婚。

不像现在有电脑,登记过了,就没办法结婚了。

以前人的名字重复的太多,所以就算怀疑是重婚,也很难核对。

除非上门跑去一个个核对,但那个工作量太大了,十之绝大部分都是重复的名字,绝非什么重婚。

主要大伙的名字都是一个时代的特色,重复的名字太正常不过了。

就算叫陈二狗的名字重名的也正常。

这个时候的婚姻法上面规定:禁止重婚,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

那就是说只要不结婚,同居是没有太大问题的。

但侯文韬要是打算多找几个美女同居的话,就要想其他办法了。

譬如:

结婚之后离婚,总之同居的只能是前妻,这样只要单独找一个院子,一般就没有太大的问题。

要不然被人举报重婚的话,那可就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了。

而且不但要低调,更不能让外人窥探院子里的情况。

这也是侯文韬一定要绑上大腿的缘故,若不然就只能移居海外了,像一些伊斯兰教国家和东南亚国家了。

因为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,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一夫多妻、一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。

“这怕啥,只要在四合院邻居,请客吃个饭订个婚就行,哪怕在城里也一样!人家不会找你麻烦的。”

“那不行,大妈你不知道我们四合院里的情况,我这人吧!刚去厂里1个礼拜就转正一级工了,然后有一个月的时间,又是二级工了、

加上我还给厂领导做小灶,又能领取一份工资,再在外面弄点外快什么的,你说我们院子里有多少人眼红我,要是知道还没结婚,还不带着保卫科来堵我,三头两天的还能好好过日子么?”

“那倒也是!”媒婆点点头,心眼活络的她表面上看是被侯文韬说服了。

实际上心里却觉得侯文韬这是对乡下丫头没什么兴趣。

可能觉得这个城里人看不上乡下人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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